《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作业和考勤统计的异议答复
下列同学对《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作业和考勤的统计结果提出异议,现在经过宋正发老师的查询和核实统一给予答复:
[桂林律师宋正发].70554752011-12-22
1、俊杰的果冻同学:提出四次作业已经一并上传。
经过查询,俊杰的果冻同学您的网站作业是User.asp?User=俊杰的果冻,这里虽然有四篇文章,但找不到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和检察院的《起诉书》,所以这两次作业就算没有提交,因此就没有相应的成绩,至于您提交的《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自诉状》,这不是宋老师布置的作业,故不计相应的成绩。
2、江宗杰同学:提出已经上传作业了,却没有成绩记录。
经过查询,江宗杰同学您的网上作业是User.asp?User=江宗杰 ,这里只有三次作业,和统计的相符合,缺少《民事起诉状》的作业。现在,您需要提供您提交作业的具体时间(好好回忆一下),宋老师会让网络技术员查看,那个时间段是否有您登录网站的记录,要是有相关登录网站的记录,说明可能是当时网站故障,未能接受您的作业提交,这样的话您可以补交当时的作业,宋老师会补记您的作业成绩。
经过进一步的核查,在2011年12月2日有您登录网站的记录,但无相关的文章保存,估计是当时网速慢未能提交成功。因此,宋老师同意您补交2011年12月2日的作业,并计入平时成绩。
3、李剑锋同学:提出已经上传作业了,却没有成绩记录。
经过查询,李剑锋同学您书面提交了一次作业,网上提交了两次作业,User.asp?User=李剑锋,和统计的相互吻合,缺少《民事起诉状》的作业。现在,您需要提供您提交作业的具体时间(好好回忆一下),宋老师会让网络技术员查看,那个时间段是否有您登录网站的记录,要是有相关登录网站的记录,说明可能是当时网站故障,未能接受您的作业提交,这样的话您可以补交当时的作业,宋老师可以补记您的作业成绩。
经过进一步的核查,在2011年12月2日有您登录网站的记录,但无相关的文章保存,估计是当时网速慢未能提交成功。因此,宋老师同意您补交2011年12月2日的作业,并计入平时成绩。
4、200913003007同学:提出2011年10月25日下午没有缺课。
2011年10月25日下午《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上课的抽查点名,是采用投影的方式当场对出席的学生在电子表格上打钩“V”的,当时万一有漏打钩,其他同学也应该会给予提醒,但当时没有任何人提出漏记的情况。现在,只要您能提供当时你座位前后左右三位同学亲笔签字的书面证明,也可以证明当时您确实出席上课,是老师漏记了,老师会给您补登上。
[桂林律师宋正发].70554752011-12-22
另外,宋老师的手上还有一份没有名字的《起诉意见书》作业,宋老师看了看作业统计表,只有一位同学――李肇艺没有第一次作业的成绩,估计这个没有名字的作业应该是李肇艺同学的,请李肇艺同学给宋老师一个短信或电话,确认您是否提交了第一次的书面作业。
 没有名字的学生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