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刘晓宇,男,1978年7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0303197807041135,于2002年9月从桂林市某某某印刷厂调入我单位,该同志在我单位期间品行良好,思想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
从2008年9月,因其本人申请脱产学习法律,便从我单位辞职。
特此证明。
桂林高新区
格瑞技术设备清洗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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