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犯罪中止辩护词
发表日期:2009年4月16日 本文共浏览19782 次
作者:桂林律师宋正发
【编辑录入:szf2008】
字体颜色:
【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联系:桂林律师宋正发】 |
|
内容简介:
敲诈勒索罪犯罪中止辩护词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员:
某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 *** 家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指派本律师担任他的一审辩护人,今天出庭参加诉讼。经过会见被告人、阅读案卷材料、分析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今天法庭调查的结果,本律师对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没有异议,现就对被告的量刑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量刑时参考:
一、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放弃了犯罪,是犯罪中止。
1 、被告人 *** 虽然实施了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但未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因此犯罪行为停止在犯罪过程中。
2 ………【其余内容省略,注册登录后才可查看】
友情提醒: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或者权限不够?这篇文章要求是本站符合权限要求的注册用户才能阅读!
文章级别:1级
您的权限:未注册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
|
责任编辑:szf2008
【桂林律师宋正发提示:热点文章,来源网络,向原作者表示感谢!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之,我们马上删除,在此深表歉意】
|
上一篇: 追究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申诉书
|
下一篇: 交通肇事罪经典辩护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