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商品房拒不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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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你好。谢谢你。
● 桂林律师网_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_桂林律师宋正发 ● 2011-5-17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2009年10月13日,在广西桂林某小区花13万5千元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当时土地证办下来,所以就没有办理房子过户手续,我也就压了她5万5千元,说好等办完房产证过户和土地证过户,在给他余下的钱,土地证今年三月份办下来了,因我在北方,在今年四月二十三号来到桂林,二十六号联系到房主,想和她见面商量哪天把户过了,可他找各种理由说不卖房子了,要退款给我,还说我也不损失还白住了快二年房子,现在也不和我见面,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在三月十号知道土地证已经办下来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土地证下来了,他还说他也知道,说找不到我通知我,当时房子里我们回家过年把房子租出去了 ,有人住的,后来我把家里地址和二个手机号一个坐机号给他,还把家里的地址也给了他,告诉他家里有事马上过不来,他说要我在一二个月过来把事情办了他要出门,我也答应他把家里事处理完就过去,她在三月十号给我打过一封信,我是三月二十五号接到的,他让我接到信后与他联系,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他信接到了,家里婆婆病了马上过不来,他还是说在一两个月内过来,办完事他要出门,我把家里事办完在四月二十三号到桂林,可是联系不上他,二十六号联系上了,他就这样拖着不见面也不办过户手续,还说要告我违约 。
宋正发律师回复:
你好,你们之间的纠纷就是二手商品房买卖纠纷,现在对方是说是买方违约,所以她要解除合同,将商品房收回来,而你说是卖方违约,拒不办理商品房产权证过户手续。那么,究竟是谁违约呢?这就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二手商品房买卖协议是怎么约定的,看看是谁违反了约定,没有全面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所以,你的问题,最好是将商品房买卖协议带过来,给我们看看,我们帮你分析一下,看看是谁违约,该违约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通过你上面的描述,很可能对方是有准备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她怎么会给你写信呢,一般情况都是打个电话通知一声就可以了,她写信的目的就是要用邮局的回执当表示她已经要求你履行协议,而你在约定的时间拒不履行协议,所以她就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桂林律师网_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_桂林律师宋正发 ● 20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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