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租赁费损失是否该赔偿?
咨询内容:
宋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问题。
本月19号,也就是周一,我的车不小心追尾了一部出租车,因为我有买全保的商业险,修车的费用自然不用说,是保险公司承当。只是出租车司机要求我赔偿他的汽车租赁费,160元每天。这笔费用法律上支持吗?如果支持,160元每天是否合理?!
宋正发律师回复:
你好。租赁费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一般来说间接损失是不予赔偿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是要赔偿的。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就要查看其事故之前的真实租赁合同确定真实的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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