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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以来备受好评
  发表日期:2008年8月2日    本文共浏览10748 次   出处:人民网    作者:方东云   【编辑录入:szf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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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请律师  付费有标准
                                             广西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以来备受好评
                                                                  方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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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广西视窗6月12日电 6月12日下午,家住南宁市江南路的覃建国先生,委托胜涛律师事务所办理一起3万元的个人借款欠款纠纷。覃建国根据广西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次性支付了律师服务费。据了解,自今年4月16日广西开始执行《广西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后,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收费原则:按标准收费或协商收费

  昨天,记者看到自治区物价局6月3日发出的《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该文件对律师收费原则、收费方式和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要求。该文件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代理仲裁;担任法律顾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其收费实行标准收费为主,协商收费为辅的原则。

  计件收费:500元是起步价

  标准收费分为计件收费、按标的比例收费,也可根据需要计时收费。律师办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的最低收费为500元。

  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比例收费。具体标准是:10000元以下的,费率为6%;10001至200000元部分的费率为3.5%;200001至500000元部分的费率为2.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费率为1.6%;1000001元以上的费率为0.8%。除按标的额的比例费率收费外,另加基本手续费500元。

  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案件,也可按经济纠纷的费率标准收取服务费;担任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的律师或担任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及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每个阶段的收费标准为2000元至6000元。

  分级收费:最低收费为2000元

  律师受托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是审判阶段被害人的代理人,以及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反诉人的代理人,其计件以一审的级别管辖为标准收费。基层法院一审的案件,每件最低收费为2000元,最高收费不得超过15000元;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每件最低收费5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5000元;高级法院一审的案件,每件最低收费1000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最高法院一审的案件,每件最低收费30000元,最高不得超过150000元。

  计时收费:每小时最低收150元

  计时收费,每小时最低要收150元,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600元。

  计时包括定额时间和非定额时间。定额时间按实际耗时计算,其中包括:查阅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其家属;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案件相关资料;庭前准备工作(包括书写辩护词、准备庭审辩护提纲等)。

  非定额时间包括:开庭,以开庭时实际所用时间的两倍计时;在途时间,以前往异地阅卷、调查、会见被告及出庭的旅途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实际所用的一半计时;复印案卷材料,以复印实际所用时间的一半计时。

  二审收费:在一审收费70%幅度内收取

  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同一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二审代理人(辩护人)的,二审服务收费标准按不高于一审服务收费标准的70%的幅度内收取。

  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申诉,按不高于一审律师服务收费的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协商收费。律师事务所可决定实行计件制或计时制收费方式。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确定。

  该通知还规定,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不得私自收费,应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协议中有关收费的条款应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及收费总额、付款方式等予以明确。委托人要求提供费用概算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应予以提供。律师事务所应在醒目位置公布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使用税务票据。

  减免收费:劳动保险、抚恤金等案件

  通知规定,除责任事故外的因公受伤请求赔偿案件,请求赡养、抚养、扶养而生活确有困难的案件;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的案件;其他特殊情况无力承担律师服务费的案件,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完)(据八桂都市报)

(责任编辑:彭博)

责任编辑:szf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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