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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新广西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0年12月25日    本文共浏览22109 次      作者:桂林律师宋正发   【编辑录入:szf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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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新广西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桂林律师网_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_桂林律师宋正发].70554752010-12-25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  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司法鉴定收费分为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简称三大类鉴定)收费和其他鉴定收费。

第四条   司法鉴定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   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自治区物价局、司法厅负责制定全区司法鉴定的收费管理办法、收费项目以及最高收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试行)》附后)。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在自治区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第六条  司法鉴定中涉及财产案件的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1%收取;

(八)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08%收取。

第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无委托协议不得收费。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不得单方面变更《司法鉴定协议书》签订的内容,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需要预收或者垫支费用的,应当事前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单方邀请专家参与鉴定或者出具咨询意见的,其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承担,但经委托人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为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需支付给司法鉴定人异地鉴定差旅费的,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接受委托时应向委托人说明,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而发生必需、合理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由人民法院按照自治区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后交付司法鉴定机构。

第十二条  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所需鉴定费用应当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司法鉴定机构,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收费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收取,司法鉴定人员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下列重大疑难鉴定收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上浮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50%

()再审案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

()鉴定现场复杂,死伤人数在3人以上的;

()会计期间在3年以上的;

()对同一个问题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鉴定结论,应当重新进行鉴定的。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结算代其支付的相关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清单及合法票据。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

第十六条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用。

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酌情减收或者免收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向委托方提交中文鉴定文书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如委托人需要增加份数的,根据成本情况每份另加收不超过40元的工本费用。

第十八条   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服务和收取费用。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司法鉴定机构的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应退还预收的全部费用;非因司法鉴定机构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收取的服务费应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鉴定费用后退还委托人。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收费前持本文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同时在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司法鉴定收费违法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二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司法鉴定机构有不执行本办法规定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二十三条  因司法鉴定收费发生争议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物价局会同自治区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从201041日起施行。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试行)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试行)

 

一、法医类鉴定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最高收费标准(元)

    

(一)法医病理鉴定

1

早期尸表检验

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

晚期尸表检验

1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烈性传染病尸体加收50%

3

早期尸体解剖

2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4

晚期尸体解剖

4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

开棺验尸

60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6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7

致伤(死)物认定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8

脏体硅藻检查

700

 

9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

500/1000

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

10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

3000

 

11

病理组织切片检查

70

 

12

特殊染色技术

100

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

13

电镜病理检查

标本

300

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

14

尸体X光检验

80

 

15

尸体CR检验

150

 

16

法医现场检查

1000

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

17

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

1200

 

(二)法医临床鉴定

18

损伤程度鉴定

300/800

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9

伤残程度评定

7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0

伤病关系鉴定

1000

同上

21

诈病、诈伤鉴定

1500

同上

22

医疗纠纷鉴定

4300

同上

23

劳动能力鉴定

700

同上

24

活体年龄鉴定

800

同上

25

男性性功能评定

700

同上

26

听觉功能评定

700

同上

27

视觉功能评定

700

同上

28

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900

同上

29

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600

同上

30

后期医疗费评定

600

同上

31

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600

同上

32

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

600

同上

33

治疗时限评定

600

同上

34

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

800

 

 

 

    三)法医物证鉴定

35

体液斑(精斑)的确证试验

样本

150

 

36

种属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00

 

37

ABO血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00

 

38

红细胞酶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00

按照每个检验的酶型收取费用

39

白细胞血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800

 

40

血清蛋白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50

按照每个检验的酶型收取费用

41

ABO血型的DNA检验

样本

500

 

42

常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10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单亲亲子鉴定加1倍收费;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500/样本;同时做性别检验不另收费用

43

Y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12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500/样本

44

X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12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500/样本

45

线粒体DNA检验

样本

1500

 

46

种属的DNA检验

样本

1000

 

47

性别的DNA检验

样本

500

 

48

动植物的DNA检验

样本

2000

不含人类 

49

其他法医DNA鉴定

样本

300

其他未在试剂盒中包括的基因座;按每个检验的基因座计收

50

法医物证鉴定文证审查

500

 

 

 

 

(四)法医毒物鉴定

51

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样本

280

 

52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

样本

300

 

53

毛发中滥用药物定性分析

样本·目标物

12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4

毒物、毒品定性分析(体外)

样本·目标物

8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5

常见挥发性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6

常见有机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7

常见无机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8

常见动、植物有毒成分分析

样本·目标物

21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9

法医毒物鉴定文证审查

800

 

(五)法医人类学鉴定

60

颅像重合鉴定

1200

 

61

颅像面貌画像

1000

 

62

颅像面貌塑像

500

 

63

尸骨个体识别

1000

 

64

人类学骨龄鉴定

1000

 

65

法医人类学鉴定文证审查

500

 

(六)法医精神病鉴定

66

精神状态鉴定

500

包括智能障碍评定、精神疾病医学诊断等

67

刑事能力评定

1300

包括责任能力、服刑能力、性自卫能力等

68

民事能力评定

1500

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等

69

诉讼能力评定

1000

包括受审能力、作证能力、诉讼行为能力等

70

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

2000

包括精神损失、精神伤残评定、精神伤病关系鉴定等

71

多导心理生理检测评定

2000

 

72

法医精神病鉴定文证审查

1000

 

注:“法医类鉴定”中的(二)“法医临床鉴定”和(六)“法医精神病鉴定”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
检查收费标准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医疗服务价格另行收取费用。

 


二、物证类鉴定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最高收费标准(元)

        

(一)文书鉴定

1

笔迹鉴定

1000

涉及财产案件,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表左侧所列收费标准执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执行

2

印章印文鉴定

1000

3

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鉴定

1200

4

文件制作方法鉴定

1200

5

印刷机具鉴定

1200

6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2200

7

朱墨或文字时序鉴定

2200

8

变造文件鉴定

1200

9

污损文件鉴定

1200

10

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

1200

11

字迹压痕显现

1000

12

文书物质材料鉴定

1000

13

文书鉴定文证审查

800

(二)痕迹鉴定

14

手印鉴定

800

涉及财产案件,收费办法同上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5

足迹鉴定

68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6

工具痕迹鉴定

850

同上

17

弹头弹壳痕迹鉴定

880

同上

18

枪支性能及致伤力鉴定

1000

同上

19

弹道分析鉴定

1000

同上

20

枪弹检验建档

200

同上

 

 

 

 

 

21

动物蹄迹痕迹鉴定

780

同上

22

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630

同上

23

钥匙痕迹鉴定

640

同上

24

纺织品痕迹鉴定

650

同上

25

玻璃破碎痕迹鉴定

650

同上

26

牙齿痕迹鉴定

850

同上

27

唇纹痕迹鉴定

650

同上

28

皮肤纹痕迹鉴定

850

同上

29

耳廓痕迹鉴定

650

同上

30

车辆轮迹鉴定

850

同上

31

车辆痕迹鉴定

1000

同上

32

机动车辆号码化学显现

380

同上

33

痕迹显现

400

同上

34

实物照片与实物同一鉴定

600

同上

35

物体爆破(裂)痕迹鉴定

1000

同上

36

常见炸药鉴定

1000

同上

37

导火索、导爆索鉴定

800

同上

38

火雷管、电雷管鉴定

1000

同上

39

制式手榴弹、手雷鉴定

800

同上

40

爆炸装置鉴定

2000

同上

41

痕迹鉴定文证审查

800

 

 

42

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定性)

样本

460

 

43

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比对检验

1000

 

(三)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

44

射击、爆炸残留物的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1200

 

45

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350

 

46

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比对检验

650

 

47

偏振光显微镜检验

样本

200

 

48

薄层色谱检验

样本

200

 

49

拉曼(激光)光谱仪检验

样本

400

 

50

(激光)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质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700

超过5个元素的,每增加一个元素加收100

51

(激光)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质谱仪成分比对检验

元素

300

需定量检验,每元素加收50% 

52

气相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400

需定量检验,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3

裂解-气相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350

同上 

54

气相色谱检验

样本

300

同上 

55

热差、热重仪检验

样本

300

同上

56

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验

样本

350

同上

57

X射线衍射仪检验

样本

400

同上

58

离子色谱或离子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350

同上 

59

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文证审查

800

 

 

 

三、声像资料鉴定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最高收费标准(元)

        

(一)电子数据鉴定

1

硬盘检验

GB

20

包括台式机硬盘、笔记本硬盘、移动硬盘

2

服务器检验

GB

30

包括磁盘阵列柜、网络硬盘等

3

CDDVD光盘检测鉴定

200

 

4

U盘及存储卡检测鉴定

300

SIM

5

软盘检测鉴定

100

 

6

电子设备检验鉴定

600

包括录音笔、传真机、电子秤等同类电子设备

7

存储介质物理故障排除

部件

900

包括调换磁头、电机;更换PCB板;坏扇处理等

8

手机机身检验

900

 

9

注册表检验鉴定

1000

 

10

软件一致性检验鉴定

100个程序行

120

 

11

软件功能检验

1500

按每个检验的软件收费 

12

文件一致性检验鉴定

800

 

13

数据库数据恢复

3500

 

14

数据库一致性检验鉴定

4200

 

15

其他电子数据检验鉴定

MB

5

包括网络数据包等

16

密码破解

1500

 

17

现场数据获取

GB

8

 

18

网络数据获取

接入

小时

260

 

19

光盘朔源检验

600

 

20

光盘刻录机检验

800

 

21

电子物证鉴定文证复审

1200

 

(二)声像资料鉴定

22

录音资料中话者同一认定

2200

 

23

录音资料辨识

12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4

录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20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5

录音资料的降噪处理

18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6

语音分析检验

8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7

录音器材检验

600

 

28

录像资料同一性认定

2200

 

29

录像资料辨识

900

 

30

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1500

按每20分钟计收

31

录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1800

 

32

图片资料同一性认定

1800

 

(二)声像资料鉴定

33

图片资料辨识

800

 

34

图片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1500

 

35

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1000

 

36

人像鉴定

800

 

37

特种光学技术检验

500

 

38

多(超)光谱检验

800

 

39

计算机人像组合

500

 

40

手工模拟画像

800

 

41

手工雕塑复原头像

2000

 

42

计算机模拟复原头像

1000

 

43

声像资料鉴定文证复审

1200

 

 

四、其它鉴定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最高收费标准(元)

        

 

1

建筑工程造价鉴定

 

按鉴定

标的

1%-1.5%

标的额在3千万以下的按1.5%收取;标的额在3千万以上的按1%收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

2

司法会计鉴定

按鉴定

标的3.5%

 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收。

3

资产评估鉴定

按鉴定

标的3.5%

 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收。

4

知识产权鉴定

1500

 

5

种子、化肥质量鉴定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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