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线18人| 本站首页 | 本站专题 | 图片新闻 | 业务范围 | 我的博客 | 法律咨询
| 律所介绍 | 律师介绍 | 业务知识 | 成功案例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诉讼指南 | 热点透视 | 个人随笔 | 收费标准 |

铁路段安装工程合同书
  发表日期:2010年12月13日    本文共浏览4409 次      作者:guilinlawyer   【编辑录入:szf2008
     字体颜色:    【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联系:桂林律师宋正发

铁路段安装工程合同书

● 桂林律师网_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_桂林律师宋正发 ● 2010-12-13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东省高州市至茂名铁路段****工程

工程地点:广东省高州市至茂名铁路段

工程内容:以铁路两旁水沟外界线安装****工程,以人工方式进行安装

资金来源:国家项目工程款

承包方式:甲方包料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安装设施设备,乙方包工并负责招工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铁路两旁的***安装工程

三、合同日期

开工日期:20101213

竣工日期:20111212

四、质量标准:以国家相关标准检验合格

五、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5.1工程定价为:单价:16/米(按安装的长度计算)。

5.2安装要求:高0.5,宽0.3                                    

5.3付款方式:款项应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场后甲方预借乙方工人伙食费20-25/人·天,伙食费预支至第一阶段(按工程进度每5公里验收一次为一个阶段),甲方支付乙方第一阶段工程款后,预借伙食费总额可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45公里验收一次(5公里为一边的长度,含铁路两边总共10公里计算)验收合格由甲方于一星期内支付工程款,由此进行结算工程款。全段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于一星期内全部付清余款。

5.5总工程量结算:以现场长度总数为准。

5.6付款时乙方出示收条。

、安全责任及文明施工

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施工,消除安全隐患。

6.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6.3甲方负责给乙方工人办理人身安全保险事宜。

 、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工程验收

7.1工程质量:由甲方派出一名技术人员指导现场施工(甲方技术人员工资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须严格按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进行施工,若乙方严格按甲方技术人员指导施工还验收不合格,则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若需乙方进行整改,则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按整改每次每米8元计算,直至验收合格为准。

72工程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并严格按现定分部工程及子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分批检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7.3材料要求:工程设备及材料由甲方选购并免费提供,包括铁轨人力运输车一辆(安装工具不存在折旧费用和使用费)。

、材料运送及保管

当天施工材料由甲方安排车辆提前运送至施工现场铁路旁,(车辆运送材料费用由甲方支付),材料无法运送至施工现场铁路旁,需乙方工人搬运至施工现场时,距离超过150米以上由甲方负责人与乙方工人代表视距离谈定搬运费支付给乙方工人。当天施工余料需要乙方工人过夜保管时,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人80/人·晚,若不支付费用乙方不负责保管,造成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以上费用甲方现场现款结清)

、甲方职责

91甲方负责为乙方工人提供住宿及做饭生活条件,甲方并根据施工进度1/10公里更换住宿及做饭生活场地。

9.2施工前一周内甲方提供水、电,具备“三通一平”条件,水电费及住宿费由甲方负责。

9.3当天施工材料由甲方安排车辆提前运送至施工现场铁路旁。

十、工期索赔

甲方未能按每5公里验收一次合格后于一星期内支付工程款的要求付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或甲方要求乙方停工;或村民阻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施工超过8小时,甲方须支付乙方工人误工费50/人·天,不足8小时须支付20/人·天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约定时间验收,约定时间内一方违约未向另一方通知,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意外责任。

、违约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提请仲裁机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桂林律师网_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_桂林律师宋正发 ● 2010-12-13

 

  方:                       方:

  期:                       期:


责任编辑:szf2008

桂林律师宋正发提示:热点文章,来源网络,向原作者表示感谢!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之,我们马上删除,在此深表歉意】

上一篇: 学生在校在读证明
下一篇: 法律文书被告代理词写作大赛复赛要求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专业律师个人介绍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专业律师联系方式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律师企业工作经历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律师法律执业之路
 · 桂林律师网★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介绍
 
 · 桂林律师宋正发的业务范围和收费标准
 · 桂林律师宋正发的个人介绍
 · 桂林律师宋正发联系方式
 · 公安部身份证查询系统
 · 打官司广西律师费和法院受理费计算器
 
《商事案例教学》田某诉同吉旅行社旅…
《商事案例教学》玉亭房产诉亦宇通停…
《商事案例教学》志信公司诉翔宇公司…
《商事案例教学》建方公司诉讯宝公司…

本网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追债律师 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 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 桂林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桂林市律师 桂林市律师事务所 桂林法律网 桂林律师网 大牌律师 知名律师 著名律师 权威律师 有名律师 好律师 刑辩专家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劳动律师 公司事务律师 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 桂林市律师协会 桂林律师业务范围 经济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屋产权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 自诉代理 刑事赔偿 山林土地纠纷 合伙经营纠纷 常年法律顾问 财产继承纠纷 损害赔偿纠纷 代写法律文书 征地补偿纠纷 工程建设纠纷 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家庭纠纷 行政处罚纠纷 国家赔偿 法律服务
Copyright 2008-2023 © Guilinlawyer All Rights Reserved
桂林律师网-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桂林刑辩律师宋正发 © 版权所有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59号麒麟湾畔2-1-501  邮编:541100
ICP备:桂ICP备08101286号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003号
微信号码:guilinlawyer   电话咨询:0773-3559988
    QQ咨询: 78369495(暂停QQ,请添加微信号进行咨询)
| 关于我们 | 资料索引 | 文章全览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