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漓滨工程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免)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1、任命李某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免除宋某某法定代表人职务;
2、任命李某某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免除宋某某执行董事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姓名:李某某,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1982年12月24日出生,家庭住址:广西北海市临江街23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19821224****。
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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