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作协议书
甲方:桂林某某某中学
乙方:桂林某某某村民
为提高农村学校土地利用率,甲方在某某某中学校区已征二期土地种植果树和绿化树后,将其间的空隙土地出租给乙方套种西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乙方自2010年3月3日始至2010年11月2日止(共计8个月)承租甲方指定的空隙地用于套种无籽西瓜,到期乙方应无条件将土地交回给甲方。
二、承租期内,乙方按每亩300元+每亩无偿供应300斤优质西瓜(由甲方老师到瓜地自选为优质的标准)为标准支付甲方土地使用管理费(租金),乙方按实际使用土地面积支付上述费用给甲方(甲方苗木占地包括在内)。
三、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需预付甲方5000元租金,乙方种下西瓜一个月内,支付总租金额的60%,其余款项在2010年6月30日前付清,无偿供应的西瓜根据甲方老师到瓜地自选的要求按需供应,如有超出规定数量,甲方则按市场批发价向乙方购买。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在土地上按照6米×6米的间距种植绿化苗木或者果树,甲方只是将苗木间空隙土地租赁给乙方套种西瓜,乙方不得破坏甲方树苗,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2、甲方为乙方沿围墙边开垦一条3米宽机耕道便于乙方生产运输之用。
3、甲方为乙方办理2张校园通行证,便于乙方在校内开展工作。
4、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电源(照明用),线路及用电费用按甲方规定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生产,合法用工。
1、乙方只能使用甲方指定的土地进行套种西瓜,并自负盈亏。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套种其他作物,更不能将土地转租他人。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时付清各项费用。
3、乙方自己负责开垦西瓜地(按照种西瓜的要求进行开发)。
4、乙方进场后,由于甲方的政策改变,不能种植西瓜,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时交纳租金,超过规定时间一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所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及处理;如甲方需要保留可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桂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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